“赔偿精神损失,还要加强超市食品卫生质量的管理……”4月3日,吉林市的王先生拿着在吉林市一大型超市购买的带有蟑螂的面包提出了以上要求,他对超市及生产厂家提出的1:30的赔款并不满意。
3月30 日,吉林市的王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袋切片面包。王先生说,因为2岁的儿子喜欢吃,他总买这种面包。而孩子还小,只能吃面包里面软的部分,面包皮由王先生吃。这次,王先生刚掰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就发现面包里有一块黑色的东西,仔细一看,是蟑螂,而且已经和面包一起烤熟了。
王先生找到了超市,超市负责人联系了生产厂家。经协商,超市和厂家提出给予王先生30倍赔偿,面包3元钱,他们赔偿王先生100元。但王先生并不满意,他觉得,超市应把曾出现过问题的商品打上特殊的标识,还要制定加强商品质量检查的制度。王先生还提出赔偿1000元精神补偿的要求。他解释说,提高赔偿额度能给生产厂家和商家提个醒,以后生产食品和进货时会更慎重些。
对此,超市和生产厂家都不认可。生产厂家的一位经理表示,做出30倍的赔偿,已经是很高的赔偿了。而超市的客服经理则表示,“按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赔偿额度是1:1。”但由于是食品里出现蟑螂,他们觉得情况特殊,才赔了30倍。记者为此咨询了工商部门,他们表示,目前并没有规定要求商家给予像王先生这种情况的消费者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