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首府药店中有些保健品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近,老百姓很难分辨其是保健品还是药品,而且一些药店还在宣传保健品有药品的治疗功能,但是这些都是不允许的。为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必须立即下架。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此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