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一家医院串通科室,将正常住院病人支付药费后的部分药物克扣下来,以救助特困病人为名入账,然后由医院和科室按比例分成,医院从中非法获利3.5万元。记者昨日从六安市公平交易局获悉,该局对这家欺诈消费者的医院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该局从寿县城关某医院和院内相关科室共提取29份药品明细账单、科室领据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等单据,单据显示很多住院病人交过费的药品被医院克扣,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医院在住院患者不知情及未告知的情况下,将住院患者已支付药费后多余剂量的药品及未使用的药品退回给病区药房,医院未在患者出院时扣除这部分费用,并退还给患者。
当事医院将上述药款以“龟头瘙痒疾病回收”的名义记入医院“药品多栏”明细账中,科目为“121药品”。这家医院2007年全年共“回收”龟头瘙痒疾病药品款是44400.83元,其中龟头瘙痒疾病分得40%作为劳务费,医院分得60%的费用,用于“三无病人”和“特困病人救助”等开支。经查,医院真正用于“三无病人”和“特困病人救助”支出是9400.83元,除这部分费用后,医院实际违法所得为35000元。
该局认为,当事医院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患者已支付费用后的节余药品费用占为己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力”等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法责令该院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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