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汉阳医院的一辆急救车行驶到汉阳大道锅顶山变电站附近,两名工作人员将一名30多岁的男子抬下车,放在路边花坛后开车离去。
市民夏女士恰好看见这一幕,她说,前日上午11时30分,看到急救车离去后,她上前询问,发现该男子自言自语,不能正常交流。 在他身旁的塑料袋里放着汉阳医院的病历,写着:“"无名氏",3月6日上午10时50分,患者被人发现意识不清,呼之无反应,遂拨110送入我院。”
前日中午,记者在夏女士的指引下,在花坛边找到该男子,记者和他说话,他没有反应。记者随后打110报警,并和与武汉市救助站联系。武汉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和永丰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发现该男子的腿上有伤,不能正常行走,工作人员和民警将男子抬上救助站的车,送往救助站的医务室救治。
对此事,汉阳医院院办的负责人解释,该男子因低血糖、营养不良昏迷,被民警送到该院。经过一天的治疗,该患者病情有所好转,能说出自己叫“方平良”(音),住在汉阳大道磨山集团附近,要求回家。医院便给了方平良20元钱,并派车将他送到要去的地方。
昨日下午,武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熊处长介绍,《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中规定:被救治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治愈后,属非本地人员且暂时无去处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由救治医院出具疾病诊断书或说明,告知或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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