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药品外包装的日益精美化,药品的内包装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是铝塑板外又添了一件彩色“内衣”。生产厂家所以如此,多是从保证药品质量、提升产品形象等角度考虑的。但笔者在比较了国内知名企业乃至国外企业的产品内包装后,认为如此做法存有不妥:
一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些药品的质量受运输、储存等条件影响较大,严严实实的药品内包装不利于消费者及时辨别药品外观质量,以致于有些消费者回家后才发现药品存在色泽不均、裂片等质量问题而又匆匆返回退货。
二是影响涉药单位药品养护
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按规定应对药品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养护,严严实实的药品内包装无形中增加养护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也不利于养护人员动态跟踪药品质量,使涉药单位对一些明显存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难以做到自查自纠,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三是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检查
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品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有时会对一些药品进行直观检查和表象鉴别。对于不透明的药品包装,执法人员只能拆开包装进行监督检查,这将给涉药单位造成不便,有时会造成误解甚或对执法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给监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药品的质量和产品的形象远不是多穿件“内衣”就可解决的,国内部分知名企业药品没有这样的内包装不一样受患者欢迎吗?国外著名企业药品没有这样的内包装不照样遍布全球吗?药品质量和产品形象更多的应从内功上下功夫,多穿件衣服就能解决感冒问题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事情。鉴于此,笔者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药品内包装管理法规,明确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增加药品内包装时,应同时留有大小适当、有一定透明度的“视窗”,以最大限度的方便消费者、涉药单位和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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