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将艾滋感染者纳入医保
本报讯 自今年11月1日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被齐市纳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使这部分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据悉,齐市医保局的这项新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首开先河。
据介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有用人单位的,可随用人单位一起参保;无用人单位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保。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须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结算办法按齐市现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参保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就诊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目前,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已成为艾滋病患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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