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维通讯员彭颜红)重复使用塑料饮料瓶可以致癌!这是近日在武汉某网站热炒的一个话题,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武汉工程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的专家,竟得到了“确实有这种可能”的回答。
网友“左右”的帖文《饮料瓶底部可怕的秘密!看后觉得你在自杀》指出,市场上大多数饮料瓶都是不可重复使用的,重复使用无异于自杀,他介绍,多数饮料瓶底部有一个带箭头的三角形,里面的数字代表着饮料瓶所使用的材质种类,而市场上大多数饮料瓶使用的都是1号塑料材质,这种材料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简称为“PET”,在连续使用10个月后,可能会释放出名为“邻苯二甲酸”(简称“DEHP”)的致癌物质。
网友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武汉工程大学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的副教授汪艳。汪艳介绍,目前市面上有7种塑料材质常被用来制造食品容器,其中1号材料使用频率最高,她认为用1号材料所做的容器不宜重复使用,更不宜存放酒精、酱油、醋等食品,长期不当使用会释放出有毒性的降解物,确有致癌的可能,7类塑料材质中只有5号及7号材质能重复使用。
那么,是不是每种饮料瓶都清楚地标注了所用材质种类呢?记者发现,标注最为规范的是饮用水行业,在武汉常见的众多饮用水品牌均有在瓶底标有“1”字样(见图),食用油行业的标注也比较规范。然而多数品牌的茶饮料与碳酸饮料在瓶底无任何标注,产品包装上也无说明。
记者还在某大型超市随机询问了10位市民,他们都表示曾重复使用过饮料瓶,且不知道识别材料标号,更不知重复使用饮料瓶有致癌危险。有2位市民还表示,正在使用饮料瓶装酱油及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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