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乌鲁木齐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患病住院时,必须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否则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2月3日,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有270家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可登录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选择,截止时间是2009年3月30日。
据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在已经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时,不受选择限制。
截至11月底,乌鲁木齐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约68万,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为13.44万。此举旨在逐步实现首府参保人员就医“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降低医疗费用负担的目标。
自选4-6家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乌鲁木齐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公布的名单中,自行选择4-6家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时,参保人员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选2-3家,其中必须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三级医疗机构选2-3家,其中必须选择一家市属医疗机构。
特殊情况才能更改定点医院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因住址或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每年12月到各区社保分局办理变更手续。
提醒
逾期不选择无法享医保
据了解,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3月30日。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能查询到本人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当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或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时,必须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推诿。
危重急诊患者紧急情况下未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持急诊手续,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三类人员选择方式不同
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到各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领表、组织填写后,由单位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上报规定格式录入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及格式说明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到所在社区领表,自行填报后,由本人到参保所在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各区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统一领表,交由退休人员填写后,由本人到所属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定点专科医疗机构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二十三医院(精神科)、乌鲁木齐市安宁医院(精神科)、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传染病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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