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最受关注热点是医疗保障,这也是今后政府投入的重点领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在制度设计。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全
民的医疗保障能力,既要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卫生体系内部的预防与医疗、中医与西医、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
二、健康权是基本人权。基本健康保障作为一项公共物品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最低水平的公共供给。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健康保障,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的本质性要求。政府应当从制度设计、优化方案、保证投入、组织实施方面确保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健康保障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提高风险分担的有效途径。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贯彻全面协调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系协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配套建设,协调发展。二是管理协调,医疗保障资源需要多方提供,医疗保障对象千差万别,管理方面更应当强调多部门之间的协调,方案执行也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三是服务协调,服务有预防、初级保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供应、个性化服务要求等各方面,全面协调才能使服务达到最大限度满意。
四、要合理界定政府在医药卫生政策中的角色。一方面,政府在公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方面负有供给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要强化自身对卫生行业的指导、规制与监管责任,淡化作为医疗机构行政主管角色。政府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来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佳配置。
五、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基本健康保障体系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满足民众的差异化健康保障需求。二是为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医疗保障体制建设是一项困难的工作,世界各国对自己的制度都不完全满意,都在不断改革,我们应当积极行动,努力创造一个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保障制度,同时也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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