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 2009-03-13 13:12 来源: 点击: |
2009年可能是企业生存较为困难的一年,作为创新层次较低的国内药企,如何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是困扰药企的重大课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近日,浙江维康药业与金百合单体药店联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维康生产的药品将通过该联盟平台,首先突破两广、海南的
2009年可能是企业生存较为困难的一年,作为创新层次较低的国内药企,如何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是困扰药企的重大课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近日,浙江维康药业与金百合单体药店联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维康生产的药品将通过该联盟平台,首先突破“两广”、海南的单体药店终端,并宣称“将伴随联盟的扩张,扩大到其他相关省份的单体药店”。近年来,生产企业与销售终端合作的并不鲜见,但总体来说,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的合作层次还比较低,可以说处在初级阶段,多数情况下,竞争多于合作。在一般药品生产企业的观念中,药店终端属于“利益瓜分者”,在产品定价、进场费方面,厂家经常与药店产生分歧,都希望自己分得更大的蛋糕,由此导致利益冲突不断,甚至发生撕破脸皮的事情。
其实,工商之间虽有利益冲突,但作为市场经济的上下游,双方的根本利益一致,合作很有可能双赢,不合作甚至发生冲突,只能是双输。现阶段,国内药企由于创新少、仿制多,生产重复,竞争激烈,如何突出重围,脱颖而出?创新产品当然是最好的途径,可研发新药对许多企业来说不太现实,而且期限较长。比较现实的策略之一就是与药店合作,占领终端,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扩大产品知名度,抵御市场风险。
上述联盟协议是工商合作的重要一步,意味着彼此不再是“利益瓜分者”,代之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产品需要市场,需要一个稳定的销售渠道;对于药店联盟而言,也需要通过与上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稳定市场份额。双方的合作构成了良好的“生态链”。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药企合作的对象不是大型连锁而选择了单体,这一举动剑走偏锋,充分说明药企的渠道整合已进入纵深领域。过去,中小药店由于店小、人少、利薄、经营分散等特点,很少进入生产企业的视线。2008年于东莞举办的全国药店博览会,金百合率数百家单体药店现身采购药品,引起了生产企业的注意。药企如与单体药店结盟,对于拓展大中小城镇及农村市场有重要的战略价值。特别是新医改方案的实施,更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了潜力无穷的市场大扩容的可能。
当然,合作并不是药企进军药店终端的惟一方式。前不久笔者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长虹、海尔、海信等家电厂商可能联合持有国美电器部分股份,成为国美股东。由这起家电生产巨头入股销售巨头整合家电行业的消息,笔者联想到药品生产企业——有条件的药企可以在时机成熟时,通过入股、收购、并购等方式,收购一些连琐药店,实现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的有机渗透,最终达到占领终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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