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相关提案中指出,目前一些政策和制度没有促进中外医药产业的公平竞争,客观上扩大了外资药品的市场主导权。
该提案指出,在产品定价上,外资企业享有超国民待遇。 根据原国家计委2000年12月实施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价格可以高出35%,其他剂型可以高出30%。在以药养医、医药不分家的现行体制下,出现了“药品越贵越好卖”的怪现象。而这些高价药绝大部分是合资药、进口药。此外,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能超过2种”,这在客观上扩大了外资药的市场占有率。
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国家应定期发布医药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积极调整医药产业结构,提高医药产业的进入壁垒,增强民族企业的研发实力,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培养民族医药品牌,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生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鼓励企业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GMP标准以及美日等发达国家的GMP标准,走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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