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段时间,出现“刺五加”、“痔血胶囊”等“用药”安全事件,严重危害人们健康,同时,也再次警示:用药安全不可忽视。
老年人往往同时患多种慢性疾病,因而用药量及种类比青、壮年患者要多。由于存在生理、社会、勃起功能障碍、环境等多种因素,药物的不良反应随年龄而增加,药物的衰用和滥用及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为保障健康,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自身的生理、勃起功能障碍特点和变化规律,了解一些用药原则及有关药物的作用机理等。
剂量 宜小不宜大
药物经口服后,由肠道分解和吸收,因老年人吸收功能下降,常发生药物在体内分布不均,加上老年人由于肝脏供血的减少,吸烟等使药物的代谢发生变化。老年人的肾排泄能力都有下降,使药物分解变慢,体内蓄积增加,易产生毒副反应。因此,老年人用药剂量应随年龄增加而减小。
一般来说,60~80岁者,用药量应为成人量的3/4~4/5;超过80岁者,用药量为成人量的1/2。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因为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减退、白蛋白降低、脂肪组织增加,若用成年人剂量,可出现较高的血药浓度,使药物效应和毒副作用增加。
使用时应采用小剂量原则。另外,老年人衰老、病理损害程度不同、平时用药多少不一,使得个体差异特别突出,尤其是高龄老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律可循,为稳妥起见,老年人只能采用小剂量原则,这是保障健康、维持治疗的重要策略。
温馨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的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等),为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
品种 宜少不宜多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老年人因多病共存,常采用多种药物治疗,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更多地导致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当用药超过5种时,就应考虑是否都是必要用药,以及依从性和药品不良反应等问题。凡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可考虑停止使用;如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使用5种及以下药物原则。
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泌尿感染,可采用勃起障碍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包茎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
温馨提示
要警惕用药后的不良反应。一般老年人最易出现异常症状的药物有镇痛药、强心药、抗关节炎药、利尿药、抗高血压药、抗生素药等,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必要时应立即停药,严重的应及时医治。
老年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如阿斯匹林与激素类药品同用可诱发溃疡病大出血。老年人记忆力下降,服药品种多易造成多服、漏服、误服或忘服,所以,用药品种最好不超过3~4种。
疗程 宜短不宜长
老年人肾功能减退,肾脏血流量减少,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率减少,故老年人对于药物的排泄发生障碍,尤其是肾功能减退的老人,在使用由肾排泄的药物时,一定要注意减量服用、慎用、甚至禁用。
因为用药疗程越长,越容易发生药物蓄积中毒,有时还可能产生成瘾性和耐药性。泻药和利尿剂可引起严重低血钾症;安眠药久用可产生依赖性等,所以,老年人用药疗程,应根据病情及医嘱合理缩短。
温馨提示
由于年龄增长,老年人生理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故药物进入机体后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均相应发生不同变化。
老年人不宜长期使用泻药导泻。多数老年人腹部肌肉无力,肠蠕动减退,易出现功能性便秘,用泻药后可能发生结肠痉挛,长期服用泻药,可损失钙和维生素,钙的缺乏,也是老人产生骨质疏松症的重要原因。
方式 宜偏中不宜偏西
根据老年人代谢下降、反应迟缓的生理特点,老年人用药以中西医结合为好。对急性病,西药治标,使疾病能迅速得到控制,而后采用中药调养,以利于治本;对慢性病,则以中药治疗为主,传统观念认为,中药比西药作用缓和,副作用少,老年人使用中药治疗更为安全、和缓些。
但也有些中草药毒性较大,使用不当,常会引起中毒死亡。因此,在使用有毒性的中草药时,必须严格遵医嘱。
温馨提示
可调节生活习惯。有病应用药物治疗是一个要素,但调节生活习惯也可改变或预防疾病发生,如失眠者,有时只要调整起居方式,即可不用安眠药。
要注意控制用药时间。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功能减弱,内脏解毒代谢功能受损,体内药物浓度增高,容易引起蓄积,故更要谨慎避免较长时间使用有蓄积作用的药物,尤其是抗菌药和安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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